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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年检须知

发布时间:2021/5/29 2:25:30

慢性病年检须知

至仁至爱尽善尽美

按照盟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要求,一年一度慢性病年检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慢性病年检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年检人员注意查看。

一、慢病年检时间:每年5月开始,到9月30日结束,请各位年检人员注意查看有效期限。

二、慢病年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医保卡或医保本复印件1份;慢性病本第一页(有照片页)复印件1份。非本人办理,再加上患者本人手持身份证或医保卡生活照片(标明拍照时间)复印件1张。

三、医保通知,凡按季度开药的,在这季度内的月份都可开药,不要求必须在本季度内第一个月开药,但上季度没开药,不能在下季度补开。按照盟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取消药店开药,慢性病患者定点开药机构转往其所居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办理的普通慢性病患者选择定点开药机构也要首选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医院、医院、医院定点。请各位年检人员注意查看转往地点。

四、全市各定点开药医疗机构地点

1、五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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