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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男子小王(化名)将车停在某小区附近,未熄火下车购物,出来后发现车没了!咋回事?车自己跑了?还是被人盗走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小王的车不但被一名醉酒男子盗开,还引发了三起交通事故。
近日,乌市男子陈某驾驶蒙F5****号轻型普通货车,在科尔沁路某小区东侧与申某驾驶的蒙FB****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相撞后,陈某继续驾驶车辆由西向东逃逸至铁西路水务局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后又与曹某驾驶的蒙F9****号三轮摩托车相撞。从而造成王某、曹某、陈某受伤,4台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乌市交巡大队事故交巡警现场勘查发现,陈某有醉酒嫌疑。经检测,事故发生时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ml,属醉酒驾驶。
那么,陈某的车从何而来呢?原来,陈某喝完酒出来后,看到某小区附近停着一辆未熄火的小货车,便上车开走了,随后又引发了多起交通事故。陈某醉酒后盗开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在逃逸过程中多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车损坏、人员受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八十五条之规定,陈某的行为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温馨提示
近年来,我国因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每年多达近万起,酒后驾车造成的死亡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酒后驾车往往无法正常控制加速踏板、制动踏板以及转向盘;行车中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乌市交巡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不要酒后驾车。
编辑天宇 供稿乌市交巡大队慈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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