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接全国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简称“强基计划”),为国培养综合素质优秀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的新形势,乌兰浩特一中年开展“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选拔一批品行兼优、禀赋突出的有志初中毕业生,为高校选拔国家基础学科拔尖人才进行储备培养。
一、招生对象
具有兴安盟户籍的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并且本人在年兴安盟中考9科文化课成绩(不含理化实验、体育成绩及政策加分)排名全盟前名内,均可申报乌兰浩特一中“强基计划”。
招生名额24人。
二、培养类别
突出理科专长,对接高校强基计划数理基础科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化学与生物学3个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方向进行重点培养。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对申报考生的中考准考证、身份证(以上两证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派发学校测试准考证。取得校测资格考生名单在乌兰浩特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