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盖亚国际公寓的一位业主介绍,因为孩子上学在盖亚国际买了一套学区公寓,当时买的时候学校和教育局都承认是学区房,可是孩子刚上一年级,学校说以后这套房子又不是学区,这样以后孩子就没有初中上了,作为一名普通的打工族,为了买这套房子已经欠了很多钱,除此之外盖亚国际的开发商还把原本合同上签订的70年产权改成了40年,项目的业主多方求助无果。
兴安盟委办公室回复:
经与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核实,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为70年。针对此问题,对其《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进行了调整更换,并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党纪、行政处分。
关于学区问题,经与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核实,学区房是指学区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名下房产(门市房、非居住型公寓、厂房、工业用房、车库、车棚等不界定学区)。另外,以住宅型公寓入学的,要求是兴安盟内唯一房产,且需提供不动产查询证明。盖亚国际公寓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不属于住宅型公寓,不符合作为学区房要求。
关于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问题。8月3日,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兴安盟盖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网民反映其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问题进行解答,并提供相关材料。同时,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与您取得联系。经核实,暂无证据表明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建议您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向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线索,如您反映情况属实,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