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乌市法院牵头组织召开了公检法三机关刑事工作联席会,就近期被判处实刑的罪犯因身体存在疾病无法收监执行的案件进行讨论。
经过研究讨论,公检法三机关就收监执行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是乌市法院在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前,及时了解罪犯的身体情况和疾病治疗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提前与办案机关沟通。二是看守所在对办案机关交付的罪犯进行入所体检后,认为应当进一步检查的,制作入所检查指引告知书,告知办案机关入所需到医疗机构检查的具体事项。三是看守所认为罪犯因患病符合不予收押条件的,出具不予收押通知书,法院及时组织开展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鉴定工作。四是检察机关强化监督,确保收监执行工作依法、规范执行。五是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克服疫情防控时期特殊要求导致的系列困难。
此次会议,不仅就“收监难”问题提出了切实的解决方案,更加强了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沟通与配合,达到提升疫情防控时期执法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预期效果。
原标题:《乌兰浩特市法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解决收监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