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通过接种疫苗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国家、自治区和盟委、盟行署工作部署,我市已于年3月29日开始,至6月30日,开展第二阶段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疫苗接种执行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政策,集体就近预约、错峰接种的原则,确保“应接尽接、愿接尽接”。
接种目标人群(年龄均在18岁以上):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人群;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身体基本状况好的老年人;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移民、应急、邮政快递、精神卫生福利、救助管理、市场及监管、新闻媒体等人群;在本辖区居住的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社会其他居民。
现将乌兰浩特市地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向社会公布。有工作单位的居民群众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就近集体预约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群众由乡镇(街道)负责人群摸底、宣传动员、就近集体预约接种等具体工作。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接种前24小时,避免剧烈运动、劳累,禁酗酒。建议清淡饮食、休息好,保持身体处于较好状态。
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乌兰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3月29日
信息来源:乌兰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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