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市法院民二庭审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该案自立案至结案仅用时20天,且双方当事人仅跑了“一次腿”,切实实现了高效与便民的统一,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被告白某某向某银行借款,原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出具保证保险保险单的方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白某某未按约定向银行偿还借款,原告向银行代偿了该笔借款本息后,采取网上立案的方式将被告白某某诉至法院,对其代偿的借款本息进行追偿。民二庭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排期、送达,通过邮政专递及电话送达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至此,该追偿权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只在开庭时来了法院一次,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乌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立案至结案各环节多措并举,切实畅通诉讼渠道、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立案环节,为便利当事人诉讼,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积极倡导、鼓励有诉讼需求的当事人通过网上及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不受办公时间及地区防疫政策影响,在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的同时,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在审理阶段,强化简易程序适用,采取邮政专递、短信、电话等便利当事人的送达方式,对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采取线上开庭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直通车”便捷通道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等,多措并举,加快审理进度,缩短审判周期,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标题:《乌兰浩特市法院多措并举让当事人“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