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兴安热电公司与内蒙古裕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通实业”)签署框架协议。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德宁与裕通实业董事长于晶晶就双方合作事宜进行洽谈。
副经理杨钦代表公司同裕通实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师和相关部门人员出席签约仪式。
公司承担着乌兰浩特地区万平米冬季供热任务,年5月被国家列入混改试点企业。然而,受兴安盟地区煤炭资源匮乏、铁路运力及国家产能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电煤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发展混合所有制成为当前兴安热电公司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赢的原则开展战略合作,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符合企业发展需要,不仅有助于缓解公司电煤供需矛盾,保证长协煤稳定供应量,同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实现国有资本与非公经济的双赢。
兴安热电党委工作部主办
编辑: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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