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顺应检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全面、精准的掌握干警的各类基本信息,为领导和上级机关用人办事决策提供详实、高效、完整的依据,我院政工部门针对干部档案存在分类不规范等问题,更新观念,找准工作薄弱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全院干警的人事档案进行了数据采集,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
电子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共分八类科目:检察干警的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任职经历情况、奖惩情况、教育情况、照片、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科级干部名册,中层以上环节干部名册,检察官等级变动名册,司法警察警衔变动名册,干警工资津贴变动名册,离岗人员名册,离退休人员名册。该电子档案要求及时更改变动情况,随时更新人事信息。
此次全面规范电子录入工作着重把握以下三点:一是整理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规定,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二是负责档案收集整理的干警,在认真学习人事档案整理要求基础上,严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做到归档材料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严格并遵守保密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电子系统和软件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作用,将所有干部信息及时、全面录入计算机,并及时维护更新,方便干部档案查询及相关材料进档等工作。
人事信息电子档案的建立为检察人事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准确、详实的数据,既方便随时查询各类人事信息,又有效避免了数据不一致问题的发生,为检察人事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于:乌兰浩特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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