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关于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线(锡林浩特市段)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如下:
一、为了加强铁路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内蒙古锡乌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新建伊和吉林至珠恩嘎达布其铁路(伊和吉林至松根山段)安全保护区划定。线路(锡林浩特市境内)起止里程:DK5+至DK8+0,全长米。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进行标桩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分为A、B两种类型。A型标桩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每米设置一个,特殊地段可增加或减少设置数量,人烟稀少地区可不设置,标桩在铁路线路两侧按规定距离相错设置。B型标桩适用于人员活动频繁地段道口、桥隧两端、公铁立交桥附近醒目地点、居民附近和人身伤害事故多发地段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关于伊和吉林至珠恩嘎达布其铁路
(伊和吉林至松根山段)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关于新建伊和吉林至珠恩嘎达布其铁路(伊和吉林至松根山段)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如下。
一、为了加强铁路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内蒙古巴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新建伊和吉林至珠恩嘎达布其铁路(伊和吉林至松根山段)安全保护区划定。线路(锡林浩特市境内)起止里程:DK1+至DK25+,全长米。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进行标桩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分为A、B两种类型。A型标桩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每米设置一个,特殊地段可增加或减少设置数量,人烟稀少地区可不设置,标桩在铁路线路两侧按规定距离相错设置。B型标桩适用于人员活动频繁地段道口、桥隧两端、公铁立交桥附近醒目地点、居民附近和人身伤害事故多发地段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主编:王帆
美工:冯杨
责任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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