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礼更是法。斑马线前车让人,让出的是一份文明和安全,更是一个城市的温暖与和谐。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创造文明礼让、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劝导力度,严查严管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在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同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严管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车让人、人让车”的相互礼让文明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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