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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书写新时代全盟生态环境事业发展新篇章卷首语:新蓝图开启新征程,新格局呼唤新作为。1月19日,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近一个时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动员全盟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书写兴安盟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会后,各旗县市、各部门行动迅速,结合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引言
年,全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统筹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取得新成效。主要目标是,重点地区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主要污染物和碳减排达到考核要求。11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地表水优良比例%。全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全盟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进一步巩固。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深入推进乌钢、兴安二热超低排放改造和26家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加强原煤散烧治理,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措施,推动扎旗、突泉、中旗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快推广散煤清洁能源替代。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控制制度,继续深化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深化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扬尘污染防治。严控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协同推进温室气体减排。
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
坚持三水统筹,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保优与提质并举,全面提高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水平。完成4个污染防治攻坚结转项目建设。实施哈拉哈河等重点河湖水库生态调查、白敏哈嘎水库进水渠及高力板断面上游人工湿地和突泉县乡镇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重点治理项目。提高城镇、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水平。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达标整治。持续抓好饮用水源地划分调整和规范化建设,完成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饮用水源地违章建筑拆除清理和17个乡镇及以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任务。试点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推荐申报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确保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完成土壤治理结转项目建设。对16家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周边和矿山开采、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等42处关键点位实施深度调查监测评估。完成兴安盟奇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标改造和突泉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中心建设治理项目。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清单,推进重金属减排。完成阿尔山市3家固废堆场“三防”工程建设。推进废塑料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强化“洋垃圾”入境管控力度,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巩固拓展生态示范创建成果
围绕实现《兴安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创建规划》提出的中长期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关于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建设成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年度动态自查评估和整改提升。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创建取得新成果。优化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问题,有序解决遗留问题。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落实“三线一单”制度成果,推动建立精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制度措施的深度精细落实,把办理时间压到最短、要件减到最少、环节改到最简,提高主动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标准。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环评文件质量审查,监督指导环保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为全盟重大项目搞好专项服务。入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对接帮扶,指导企业精准开展环境治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依法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全面开展排污许可依证监管,依法整治无证排污、不依证排污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有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继续做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抓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供稿:生态环境局编 辑:王哲兴
全 宇
校 对:王子介
责任编辑:王新颖
审 核:马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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