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18-19日,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纪检人员、社区单位及全体新生家长的监督下,对乌兰浩特市32所中小学校年入学的余名新生进行了“阳光分班”。
我市“阳光分班”坚持全程公开分班方案、分班过程及结果,每个班级的学生由计算机软件随机自动生成,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流程、统一时间、统一监督、统一公示。各初中、小学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将所有新生均衡地分到各个班中,同时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了均衡搭配分组,均衡编班。所有新生分班名单以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搭配情况在“阳光分班”前进行公示。
在分班的现场,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盛晓霞针对“阳光分班”办法为在场家长进行了解释说明:我市实行“阳光分班”以来,各所学校均按照教育局下发阳光分班流程严格执行,其中两个环节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第一个环节,各学校全体新生信息均保存在市教育局“阳光分班”系统里,根据性别、民族、成绩等信息随机均衡分配班级。第二个环节,班级确定后,由班主任随机抽取班级,并当场进行拍照存档。所有环节家长全程监督、参与,坚决杜绝择班、择师现象。随后,市教育局将对“阳光分班”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进行调班、编班。市教育局把“阳光分班”的执行情况,列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的专项督导评估,保证教育的公平。
自年起,我市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分班”,让每一个学生沐浴公平教育的阳光。“阳光分班”也让每一位教师拥有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为教师绩效考核和科学评价提供了有力保障,调动了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了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真正办好让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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