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下沉到基层,打造基层普法示范点,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依照《兴安盟司法局兴安盟民政局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通过优秀嘎查村(社区)的自主申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初检,盟司法局及盟民政局的实地考核等程序,最终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义勒力特嘎查、五一街道代钦社区、和平街办事处红云社区、葛根庙镇哈达那拉嘎查四家嘎查村(社区)荣获“兴安盟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称号。
4月10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永斌带队,到四个嘎查村(社区)颁发了荣誉牌匾并开展座谈。座谈主要围绕继续打造基层普法示范点,积极迎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等内容展开。王永斌局长指出,此次获得荣誉的嘎查村(社区)自身各项条件优秀,希望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嘎查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扩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努力争取自治区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将为各嘎查村(社区)提供支持。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武玉龙在座谈会上针对嘎查村(社区)的“七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要切实保障专职普法工作人员,确保档案材料不断档,宣传工作全程留痕。
座谈会上,各镇街分管领导和嘎查村(社区)负责人也纷纷表示,获得此次荣誉是对自身工作的一种肯定,更是一种激励,在未来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上,将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获得更优异的成绩,以更积极的状态、更饱满的热情迎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
座谈会后,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与四个嘎查村(社区)举行了揭牌、授牌仪式。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