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60号)、《兴安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兴人社发〔〕4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申请年乌兰浩特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第四批)情况进行公式。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年10月18日至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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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文静
编辑:黄妍
信息来源: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