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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工信局依法履职规范食盐经营

发布时间:2021/6/20 1:16:50

为保证乌兰浩特市地区合格碘盐覆盖率,在加强合格碘盐有序供应的同时,规范未加碘食盐市场,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用盐需求,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食盐市场安全稳定,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多点精准发力,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年初以来,市工信局强化食盐市场监管,严格规范食盐市场秩序。从源头保供应,加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重点监测和指导,加大碘盐检查力度,严格要求各企业销售符合食盐碘含量标准的加碘食盐,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从终端抓落实,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局等执法部门对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中用餐食堂等食盐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食盐消费市场,打造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的食盐市场。

合理布局销售,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为确保全市合格碘盐覆盖率,市工信局根据我市人口基数情况,按照“合理布局,满足需求,方便群众”原则,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不少于1处未加碘食盐零售网点,并向社会公布后进行销售。严格要求零售网点在醒目位置设置“未加碘食盐,请遵医嘱食用”标识,提醒消费者遵照医嘱合理购买未加碘食盐,满足群众用盐需求,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检查宣传结合,维护食盐市场稳定。坚持以常态化检查为抓手,定期深入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对食盐经营者主体资格、经营行为、采购渠道、采购索票、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宣传《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和商户按照规定依法从事食盐经营活动。截至目前,累计深入零售、批发、物流等食盐经营和使用单位84家次,对非定点销售未加碘食盐商超,依法予以下架处理。

来源:乌兰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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